连州市创裕房地产中介服务部:
本委于2021年6月3日立案受理杜淑娟与你单位关于劳动报酬的劳动争议案件(连劳人仲案字〔2021〕59号)、邵雪枝与你单位关于劳动报酬的劳动争议案件(连劳人仲案字〔2021〕61号)、陈丽环与你单位关于劳动报酬的劳动争议案件(连劳人仲案字〔2021〕62号)。申请人杜淑娟要求你单位支付提成工资5680元;申请人邵雪枝要求你单位支付提成工资20369元、申请人陈丽环要求你单位支付提成工资5136元。
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该案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开庭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1年7月6日上午9时30分在连州市连州大道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仲裁庭开庭审理该案,如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委将作缺席审理,并作出裁决。
特此公告。
本委地址:连州市连州大道西119号
经 办 人:古敬航、黄敏
联系电话:0763-6667539
连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1年6月3日